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柯桥至诸暨高速公路工程拟采用经营性公路投资方式建设。招标人为绍兴市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鉴于第一次资格预审向招标人提出投资申请的潜在投标人不足三家,现对该项目的投资人进行公开招标的重新资格预审。特邀请有兴趣承担本标段的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现将本次招标内容和资格条件等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柯桥至诸暨高速公路工程起点拟定于柯桥区福全街道七墩村附近,与杭绍台高速公路相交,并与杭金衢高速至杭绍台高速联络线一道形成福全枢纽,起点桩号 K0+000;本项目终点位于诸暨市暨阳街道浦阳新村附近学院路与浦阳路交叉口处,顺接诸暨城市二环快速路的北二环路互通,终点桩号 K39+284。推荐线位主线全长39.284公里,漓渚互通连接线6.27公里,店口互通连接线3.318公里。项目合计建设里程48.872公里。推荐线位中:共布设桥梁27座,全长23425米(含互通主线桥及分离桥,其中:诸暨高架桥(含桥下空间利用)全长16119.8米);隧道6座,共5877.5米(其中黄山畈隧道为特长隧道,长3202.5米);全线桥隧占比74.6%。沿线设施包括服务区1处(与店口互通合建),收费站5处,管理分中心1处,养护工区1处,隧道管理站1处,交通辅助管理用房1处。本项目投资估算约161亿元,建安费约92亿元。
技术标准:本项目道路主线等级为高速公路,设计速度100km/h。其中:主线起点至姚江枢纽段(K0+000- K32+774.633)约32.775公里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主线姚江枢纽至终点段(K32+774.633-K39+284)约6.509公里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漓渚互通连接线6.27公里,采用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 80km/h,店口互通连接线3.318公里,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80km/h,路面设计荷载采用 BZZ-100,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
2.2招标范围:
2.2.1 本次招标范围为柯桥至诸暨高速公路工程的投资人。投标人中标后,作为投资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特许权协议规定依法组建专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项目公司,并按要求分别注入相应资本金,并作为项目法人。由项目公司对项目的筹划、项目审批、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债务偿还、资产管理和项目移交等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其中:资金筹措、债务偿还等,中标人承担连带责任)。项目公司继承投资人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并在特许权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期满后(无论债务偿还完毕与否),按照特许权协议的约定将公路(含土地使用权)、公路附属设施及相关资料无偿移交给绍兴市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2.2.2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的35%,其余通过融资方式解决。项目资本金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项目资本金在工程建设期内按比例逐步到位。
2.2.3 特许经营期分为建设期和运营期(含收费期)两个阶段,其中建设期: 4 年(自项目开工日起至交工日止);运营期(含收费期):自交工日起至项目移交日止,其中收费期自本项目收费许可颁布之日起至项目移交日止,以中标人投标的收费期为准,收费期最长不得超过25年。
2.2.4投资人成立项目公司后应依法通过招投标方式选择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和重要设备、材料供应等单位,并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投资人不得承担本项目的施工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