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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民用建筑隔声施工质量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考核制度》
2020-12-25 来源: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深建质安〔2020〕128号

  各区(新区)住房和建设局、深汕特别合作区住房建设和水务局,市质监站、市市政站,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加强对我市民用建筑隔声施工质量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现印发《深圳市民用建筑隔声施工质量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考核制度》,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市民用建筑隔声施工质量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考核制度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0年12月24日

  附件:深圳市民用建筑隔声施工质量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考核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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