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策法规> 正文
甘肃加快推进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电子证照相关工作
2020-12-21 来源:甘肃住建厅 

  各市(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电子证照的通知》(建办市〔2020〕25号)部署和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全面实行施工许可证电子证照。省住建厅8月份印发了《关于推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电子证照进一步优化施工许可办理等有关工作的通知》(甘建质〔2020〕267号),要求各地积极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相关功能升级改造,全面推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电子证照。目前,武威、兰州已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实现了施工许可电子证照的发放,大部分市州工作正在推进,但有个别市州(尤其是县区)工作相对滞后,影响全省整体工作进度。为进一步加快全面实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电子证照,切实有效推进“放管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全面加快工作进度

  各地要高度重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电子证照推行工作,加强组织保障,细化职责分工,统筹协调相关信息系统的业务衔接,按照住建部及省住建厅的要求,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全面推进施工许可电子证照核发工作,确保2021年起全面实施施工许可电子证照。各市(州)住建部门要加强对县(区)的业务指导和督促,加快推进县(区)系统建设和数据对接工作进度,确保形成省市县三级同步、互通、关联的有效模式。

  二、进一步明确建设标准,加快完成系统建设

  各地施工许可发证机关应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电子证照的通知》的要求,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实现施工许可电子证照的签章、打印、存储、查询等管理功能,向申请人提供查询获取服务,申请人可自行下载、打印和使用施工许可电子证照。电子证照文件格式及内容应符合《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标准C0217-2019—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电子证照》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电子证照业务规程》的要求,电子证照的使用规则参照地方施工许可发证机关电子证照管理规定。

  各市(州)应尽快实现与省级工改系统的对接联调,在核发施工许可电子证照后,同步将加盖电子印章的施工许可电子证照加注件及业务数据上传至省级工改系统施工许可电子证照数据归集库。省级工改系统统一按要求将相关文件数据上传至住建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各市(州)应统一做好下辖各县(区)电子证照信息归集工作。

  省级工改系统施工许可电子证照数据归集库对接标准:IP地址为59.219.204.117;库表名称为“projCertData施工许可证照数据包信息”“partUnitData参建单位数据包信息”“monomerData单体项目明细数据包信息”,详细信息请查看“www.showdoc.com.cn/1055872437287790?page_id=5428740922195237”网页内的相关内容。对接过程中如有任何问题,可与文件后的技术咨询电话联系。

  三、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推进施工许可全流程在线审批

  近期,住建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推进全流程在线审批的通知》(建办〔2020〕97号),各地要按照住建部要求,结合施工许可电子证照核发工作,积极推进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全流程在线审批,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

  四、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各级住建部门要加强施工许可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坚持依法审批。各监督执法部门要主动与审批部门做好系统互联、数据共享和工作衔接,及时完善各项政策、制度,在政务服务、行业监管等工作中,加强施工许可电子证照的核验、处置和管理等工作,同时加大相关政策解读和宣传推广,确保施工许可电子证照在各项业务办理过程中正常使用。

  联系电话:省住建厅质安处:0931-8929723

  技术咨询:0931-8473164

  甘肃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0年12月18日

  附件下载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图片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进行处理。)

Copyright © 2007-2022
服务热线:010-64708566 法律顾问:北京君致律师所 陈栋强
ICP经营许可证100299号  京ICP备10020099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0311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