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依据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人〔2018〕67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
二、主要内容
《贵州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细则》共14条,主要内容包含以下几方面:
(一)考试考务工作方面
一是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承担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具体考务工作。二是命题、审题及主观题阅卷工作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实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组建本行业专家库并负责专家的选派等有关工作。
(二)考试科目及管理模式方面
考试设《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2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为基础科目,考试时间为2.5个小时;《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为专业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4个专业,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应试人员可根据报考条件和工作实际选报其一。
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参加全部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取得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或电子证书、电子证明)。
(三)报名范围方面
应试人员原则上在单位所在地或者户籍所在地就近报考;中央部署在黔单位人员按属地原则报考。
(四)报考条件方面
1、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1)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具有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大类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2)具有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1年;
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3)具有其他专业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在上述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学历学位基础上相应增加1年。
2、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在报考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时可免考基础科目:
(1)已取得二级造价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增项)考试;
(2)已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
(3)已取得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乙级);
(4)具有经专业教育评估(认证)的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
申请免考基础科目的人员在报名时应提供相应材料。
三、其他有关要求
一是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相关要求以当年度报名通知为准。二是考试合格者,颁发贵州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应专业科目考试合格证明(或电子证书、电子证明)。该证书或证明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用印,原则上在贵州省行政区域内有效。三是凡经考试机构查实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国家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