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23日至10月30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在市政府门户网站(首都之窗)和本单位门户网站对《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用标准(2020版)>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经统计,共收到社会各界意见建议4条,主要集中在取费基数和费率标准方面。经逐条认真分析研究,现将意见采纳情况说明如下:
一、针对“表格中的计费基数为空白,建议补充”的建议,我们已吸收采纳,在征求意见稿中增加了“以人工费与机械费之和为基数计算”的相应内容。
针对“费率中应当包含防疫常态化和垃圾分类常态化等所需费用”的建议,我们已吸收采纳,在征求意见稿的基础上,经过核实适当调增了费用标准。
二、针对“房建工程的取费费率应当区分建筑规模,超大型建筑、大型建筑、一般建筑、群体建筑等……”的建议,我们不予采纳,不予采纳的理由为“首先无超大型建筑、大型建筑的专业术语及定义,其次费率标准是根据达标、绿色、样板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通过不同选型工程测算而来,已综合考虑建筑规模”。
三、针对“通知”和“独立土石方等项目的费用标准”的建议,本通知不需调整,理由为本通知是依据《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管理办法(试行)》(京建法〔2019〕9号)和《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和管理导则〉和〈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图集〉(生活区设置和管理分册)的通知》(京建发〔2020〕289号)调整了相应的费用标准,其他内容与上述编制依据的要求完全一致。
感谢社会各界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0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