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根据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的《浙江省第二轮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组织领导框架图和工作任务责任分工及进度控制表》(浙安委〔2020〕11号)安排,指导各地加强城市桥梁隧道防灾与安全运行,按时完成桥梁隧道防灾与安全监测系统建设,我厅组织编制了《城市桥隧防灾与安全监测系统技术导则》。请各地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本导则由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宁波市市政设施中心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并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公开。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