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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适航实施程序》生效
2017-10-30 
本网讯在美、中双方分别于2017年9月28日和2017年10月17日签署后,中国民用航空局与美国联邦航空局《适航实施程序》于2017年10月17日正式生效。

该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美利坚合众国政府促进航空安全协定》制定,实现了两国民用航空产品的全面对等互认。对等互认内容,涵盖适航审定在设计批准、生产监督活动、出口适航批准、设计批准证后活动及技术支持等方面的合作。该协议的签署为两国民航当局更深入和广泛的合作奠定了基础,也为两国民用航空产品的交流和工业部门的合作创造了良好的双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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