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7年交通运输行业研发中心和重点实验室拟认定名单进行公示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交通运输行业研发中心和重点实验室认定工作的通知》(交科技函〔2017〕265号)和有关管理规定,经专家评审等相关程序,部组织完成了2017年交通运输行业研发中心和重点实验室认定工作,现对拟认定行业研发中心和重点实验室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将书面材料提交交通运输部科技司,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匿名材料不予受理。
联系人:交通运输部科技司 林小平
电 话:010-65292812
传 真:010-65292811
地 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
邮 编:100736
附件:2017年交通运输行业研发中心和重点实验室拟认定名单
交通运输部科技司
2017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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