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公布《青海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事项清单》《青海省交通运输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和《青海省交通运输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清单》
2017-09-30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全面清理规范交通运输领域行政处罚、行政检查和涉企收费的通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制定公布地方交通运输行政处罚和行政检查事项清单相关工作的通知》的工作要求,近日,省厅编制公布了《青海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事项清单》《青海省交通运输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和《青海省交通运输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清单》。经清理我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事项411项;交通运输行政检查事项9项;交通运输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3项。《清单》重点清理了无法律、法规、规章依据,设定、实施处罚、检查;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无法定授权、委托或超越处罚权限、检查范围实施处罚、检查;不按照法定种类和幅度实施罚款;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没指标;将罚款截留、挪用、私分或变相私分等问题。全面清理规范交通运输领域行政检查、行政处罚和涉企收费,是推进交通运输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是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关键内容,是促进物流业“降本增效”、优化实体经济发展环境的迫切需求,通过此次清理规范工作,严格规范了交通运输领域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了交通运输领域营商环境,进一步推进交通运输政府部门职能转变,提升我省交通运输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