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提案第1338号关于重大节假日对高速公路8座及以上的大中型客车实施免费通行的提案
2017-07-25
政协提案第1338号关于重大节假日对高速公路8座及以上的大中型客车实施免费通行的提案
一、关于“在重大节假日将8座及以上的大中型客车纳入免费范围”的建议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汽车保有量特别是私家车也快速增长,公众驾车出行日益频繁,公路交通量大幅增加。在2012年之前,每逢重大节假日,高速公路收费站由于车辆排队缴费导致拥堵的现象较为普遍,社会公众反映强烈。
为缓解重大节假日期间公路收费站交通拥堵问题,我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经过深入调查论证,研究制定了《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经国务院批准印发,自2012年国庆长假开始实施。免费对象确定为行驶收费公路的7座及以下小型载客汽车(以下简称小型客车)。之所以如此设定,主要是根据2009—2011年全国交通量调查统计结果,重大节假日期间小型客车占公路交通总流量的72%左右,大中城市周边比例更高。因此,解决节假日期间公路收费站交通拥堵,关键是减少小型客车通过收费站的时间。
免费政策实施后,由于实行抬杆放行,小型客车通过收费站的时间由原来平均14—20秒/辆缩短到2—4秒/辆,极大地提高了公路收费站的通行效率,缓解了收费站拥堵,方便了公众假日出行,基本实现了改革的初衷。但随着该政策的深入实施,也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主要是一些重要干线公路由于交通量急增,远远超过设计通行能力,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极易造成长时间公路拥堵。为此,部分公众已经建议,按照“使用者付费”的原则,适时调整免费通行政策,更好地发挥公路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保障作用。
对于您提出的在重大节假日将8座及以上的大中型客车纳入免费范围的建议,经深入研究,我部认为,进一步扩大免费范围,除考虑现有政策的实施效果外,还需要综合考虑收费公路投资者合法权益保障、政府财政补偿能力以及我国收费公路收支状况等因素,统筹研究、审慎决策。
从我国现有情况看,尚不具备相应的条件。一是收费公路投资经营企业是受法律保护的自负盈亏的经营主体,扩大免费范围,需要政府依法出台和落实相应的补偿政策措施,但目前各地政府财力普遍紧张,难以落实。二是从收费公路收支状况看,以2015年度为例,全国收费公路通行费收入为4097.8亿元,支出总额为7285.1亿元(其中偿还债务本金支出3497.9亿元,偿还债务利息支出2251.9亿元),通行费收支缺口3187.3亿元。扩大免费范围,必将进一步减少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的合法收入,影响收费公路债务正常偿还。
下一步,我部将加强对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政策执行情况的调研评估,研究提出节假日高速公路保障畅通、缓解拥堵的优化措施,进一步提升节假日公众出行体验。
二、关于“建设安全、舒适、方便、环保的完善客运体系”的建议
一直以来,我部高度重视完善客运体系、提升客运服务质量工作。2016年12月,我部印发了《关于深化改革加快推进道路客运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交运发〔2016〕240号),明确提出了提升道路客运综合服务能力作为重点任务之一。一是完善道路客运服务网络,加快构建与铁路、民航、水路等相衔接的道路客运集疏运网络,形成与其他运输方式优势互补、差异化服务的市场格局。二是大力发展旅游客运和包车客运,建立旅游客运和旅游产业协调发展机制,支持汽车客运站拓展旅游集散功能。三是稳步推进在大型市尝产业园区、学校聚集区、旅游风景区等客源密集区域建设适宜的道路客运停靠站点,建设“规模适中、标准适宜、安全实用”的城乡客运站点,推进城市公共交通和农村客运停靠站点资源共享。四是充分发挥移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作用,鼓励开展灵活、快速、小批量的道路客运定制服务。
下一步,我部将结合您的建议,指导各地交通运输部门加强统筹协调,明确责任分工,落实改革措施;开展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建设工程,引导各地加大对农村客运发展的支持力度,更好地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努力建成安全、可靠、经济、高效、衔接顺畅、服务优质的道路客运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