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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农村公路管理经费将全纳入财政预算
2017-07-17 
为进一步把农村公路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14日,市政府在五常市召开全市加快“四好农村路”建设暨桥梁安全工作会议。会议提出,至2018年底,各区、县(市)要全面建立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资金保障机制,农村公路管理机构经费和养护生产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的比例力争达到100%。

会前,与会人员参观了五常市“四好农村路”建设、桥梁养护、美丽农村路建设现场及石庙子养护中心。

会议对哈市农村交通运输发展提出具体要求,全面完成农村公路建设任务,切实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统筹农村客运和农村物流发展,全面落实农村交通运输发展的政府主体责任;至2018年底,各区、县(市)全面建立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资金保障机制,农村公路管理机构经费和养护生产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的比例力争达到100%;至2020年,将持续推进实施农村公路网化和提档升级工程5000公里,重点推进人口聚集的撤并建制村通硬化路建设3000公里,3.5米窄路面加宽工程1000公里,产业路、资源路、旅游路和乡镇出口路等县乡公路改善工程1000公里。

会议强调,要明确桥梁管养责任,严格执行新《安全生产法》《黑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哈尔滨市农村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桥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加强桥梁管养工作,全力保障全市辖区内现役的3197座桥梁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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