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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港30万吨级航道二期工程初步设计通过交通运输部批准
2017-06-30 
连云港港30万吨级航道二期工程初步设计通过交通运输部批准

2017年6月,交通运输部批准了连云港港30万吨级航道二期工程初步设计。本工程主要建设航道70.5公里,其中,连接连云港区的外航道内段按照30万吨级散货船乘潮单线通航标准设计,航道长度17.3公里;连接徐圩港区的徐圩航道按照30万吨级油船乘潮单线通航标准设计,航道长度17.6公里;连云港区和徐圩港区公用的外航道外段按照30万吨级散货船和30万吨级油船乘潮单线通航标准设计,航道长度35.6公里。配套建设导助航设施、锚地、疏浚土处置区围堤、出装码头、潮位站等。工程总概算约75.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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