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两县入选交通运输部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首批创建示范县
2017-06-27
近日,交通运输部下发通知,确定全国52个县(区、市)为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第一批创建单位,我省舒城、广德两县成功入眩
2012年以来,舒城县秉承公共财政、共享发展的理念,坚持法治思维、人性化操作,在实施农村客运公交化改造的基础上,全面推行城乡公交一体化,实行公交国有运营管理,执行全程1元/人次票价和社会福利性票价优惠政策。公交车通达全县所有的乡镇和79%以上的行政村,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在2016年召开的全国“四好农村路”运输服务工作现场会上,舒城县作了经验交流,交通运输部主要领导作出亲笔批示。2016年12月底,省政府在舒城召开了“四好农村路”运输服务现场会,充分肯定了其在“四好农村路”建设和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方面取得的成绩。
广德县早在2011年把加快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列为当年为民办十件实事之首,实施了农村客运经营体制改革,出台《广德县城乡公交一体化发展实施意见》,对原有的244辆农客车辆全部收回,投放新公交车辆178辆。2013年5月,广德县有效整合城乡公交资源,对原有城市公交承包经营模式实施公车公营改造,同年7月完成改造工作,投放新公交车44辆,实现“以城市公交为主、城乡公交为补充”的城乡公交化运营机制。2016年3月,广德县被省交通运输厅确定为全省首批“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示范城市”。
交通运输部表示,将加大对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的政策支持力度,对符合“十三五”规划,具备条件的通乡镇、建制村硬化路、旅游路、客运场站、乡镇客运综合服务站等项目给予优先扶持。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创建时间原则上为2年。创建县(区、市)的各项创建工作任务完成后,交通运输部将按照《意见》和《通知》确定的目标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授予“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