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50条重点道路,占用挖掘审批“市管”改“区管”
2017-06-08
(原标题:广州50条重点道路,占用挖掘审批“市管”改“区管”)
50条市管重点道路开挖审批权下放
一年前,广州市住建委已印发相关通知,为统筹管理各类占道、挖掘工程实施,减少中心城区城市道路重复开挖,此次对《通知》中相关内容进行重新修订,将原市管50条重点道路人行道的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许可事项下放到区市政行政管理部门。将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审批、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审批等2项审批,合并为“占用、挖掘移动、改建城市市政设施的审批”。
另外,补充编制了《广州市中心城区城市道路占用挖掘季度计划调整方案》,明确季度计划调整的依据、内容、范围、条件和流程等。
同一路段多个开挖需求将整合
此外,《广州市中心城区城市道路占用挖掘计划编制方案(试行)》也重新修订后予以正式印发。方案中指出,需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的项目均纳入计划管理,包括盛市重点工程、管线用户接驳工程等占道施工项目。
占用挖掘计划实行年度动态项目库、季度计划、季度计划调整管理。对占道项目宗数、占道面积进行总量控制;严格控制施工占道时间;对同一路段有开挖需求的各类占道项目予以整合,科学安排。
记者了解到,道路开挖计划将通过“广州市城市道路占用挖掘申报管理信息系统”(下称“申报系统”),构建统一的电子申报平台。
各建设单位统一在申报系统上录入拟实施占道挖掘项目信息,绘制各施工点占道区域,对条件成熟的项目执行“上报”操作。城市道路管理部门借助电子地图的直观展示,对上报项目进行统筹,进一步提高占用挖掘计划的科学性。
而因道路桥梁隧道(含交通设施、路灯等)日常养护、环卫清扫作业、排水清淤疏通、绿化养护修剪等各市政专业养护工作,需临时围蔽进行养护、维修作业,养护、维修车辆在车行道上临时停靠或以低速行驶进行养护、维修等流动作业的,须向城市道路管理部门申领城市道路临时占道许可证,但无需申报广州市中心城区城市道路占用挖掘计划。
对于紧急抢修抢险类项目,建设单位应在24小时内补办城市道路占用挖掘许可手续。
编辑:林润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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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金羊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