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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厅审议通过《福建省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等3项管理制度
2017-05-10 
5月9日,厅务会议审议通过《福建省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福建省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考核办法》和《福建省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标准化手册》,近期省交通运输厅将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印发实施。这3项管理制度基于省级卫星定位公共服务平台以及动态监管过程和结果应用两个闭环的总体思路,首次明确了管理部门、运输企业和运营服务商等各方职责,规范动态监管工作流程,抓住运营服务商等关键环节,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体系,标志着我省动态监管工作进入常态化、规范化管理阶段。

下阶段,我省将对管理制度内容进行分解,并纳入省级卫星定位公共服务平台,实现管理制度与省级平台功能的全面融合;尽快完成全省重载汽车和牵引车基础数据梳理工作,把农客、公交和出租车纳入监管工作范畴,将省级平台打造成监管最权威、数据最精准、功能最强大的行业大数据中心;启动卫星定位装置终端数据质量的快速检定项目,提升终端检测科技水平,提高动态监管数据的法律效力。(省运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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