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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年底前取消全省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
2017-05-09 
随着内蒙古5月1日起取消全区所有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截至目前,全国已有28个省份取消了对政府还贷二级公路的收费,仅剩甘肃、青海、新疆三省区尚未取消。5月8日,记者从省交通厅了解到,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财政部逐步有序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实施方案的通知》提出的“国家鼓励、地方为主,确定目标、有序推进,锁定债务、逐年偿还,安置人员、确保稳定”的总体思路,我省将在2017年年底前一次性取消全省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

据悉,我国逐步有序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的目的是为了优化收费公路结构,完善收费公路政策,逐步建立政府提供普遍服务的普通公路网络,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我省取消全省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是贯彻落实推进物流业“降本增效”重大决策的有效举措,将显著降低社会车辆和群众的出行成本,目前,具体实施方案尚未正式出台,但年底前取消全省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的目标已经明确。

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的具体实施由各省(区、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债务规模与偿还能力等因素确定取消本行政区域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时间表,负责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及取消后的人员安置、债务偿还、公路养护和后续发展等工作。国家以“撤销收费站点”为主导目标,对按规定时限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的省(区、市),安排专项资金给予补助。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工作按照“先停止收费,后偿还债务”的方式进行。各地可以省(区、市)为单位统一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也可由各省(区、市)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分期分批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对经营性二级收费公路,仍按现行政策,在批准收费限期内由企业继续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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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已有28省份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

公路收费话题一直备受关注。随着内蒙古5月1日起取消全区所有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截至目前全国已有28个省份取消了对政府还贷二级公路的收费。

一边拿着中央补助金,一边收取通行费,为数众多的二级公路收费站一直备受争议。而随着经济发展对交通运输提出更高的要求,2008年12月国务院印发通知,提出“地方政府要逐步有序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如今,28个省份取消了政府还贷二级公路的收费是对国家相关规定的积极响应,民众点赞之余,还有更高的期待,还路于民还应有更多作为。

取消二级公路收费可以减少多少收费里程?

二级公路:一般指能适应年平均昼夜中型载重汽车为3000—7500辆,设计速度为60-80km/h,双向行驶且无中央分隔带的双车道公路。

撤销普通公路收费站,将减少收费里程超14.16万公里。此举进一步降低百姓出行费用,以宁夏为例,撤销普通公路收费站每年将减少收费6亿元左右。

路费是小账经济发展才是大账

回顾1984年国务院第54次常务会议“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政策初衷,打破公路建设单纯依靠财政投资的机制束缚,是为了解决财政水平与公路发展不匹配的问题。事实上,无论过去还是今天,有一条法则是不变的:路是为了促进发展而非制约发展,实现社会富裕而非政府盈利。正因此,随着我国公路运输发展远超预期,一些公路回本以后,提前结束收费使命,不仅必要,也有现实的基矗

路的目的是通往下一站,修路的利益就绝非路本身,这是经济学最浅显的一课。对不少地方政府来说,如果取消某些公路收费能够降低物流成本、激发生产生活的活力,从而增加税收收入,不仅可以实现财政转圜,更能赢得口碑,何乐而不为?今天,当一带一路倡议构筑中国与世界的互联互通,国内联通中的堵点更应趁势拔除,进一步发挥路网的经济整合功能;当脱贫攻坚成为关注的议题,快捷的通路正是脱贫的出路,路费不能成为脱贫攻坚上的绊脚石。路费是小账,经济发展才是大账,小账自然服务于大账。

一级公路和高速公路收费取消还会远吗?

从政策的态度来看,取消公路收费会成为一种趋势,但从公路建设速度和收支缺口继续扩大等情况看,收费公路还是会长期存在的。具体而言,政府还贷的二级公路的收费占比已经很校以2015年度为例,它只占了政府还贷公路通行费收入的2%。因此,取消的其实是小头,在收的是大头。也只有准确地认识到这一点,才能避免对于“28省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这样的新闻的过度渲染。

这不是要抹杀取消收费的意义,而是为了指明中国公路里程快速增长下的一个真相:修路是一门财政学,收费公路将长期存在。据《2015年全国收费公路统计公报》所显示的,与2014年相比,尽管二级公路里程净减8761公里,下降27.7%,但是高速公路里程净增10283公里,增长9.6%,而一级公路里程基本保持不变,全国收费公路总里程是净增的。收费公路总里程在净增,主要是因为收费公路里程结构发生巨大变化带来的。

公路收费不仅是利益问题涉及如何对待契约精神

脱离财政能力谈修路是不现实的。在各地发展交通的强烈意愿前面,国家的财政永远是不足的,为了满足交通发展的需求,这几年收费公路整体债务规模继续扩大。如果修路是一种“善”,收费是一种“恶”,可能在较长一段时间内,我们不得不同时拥抱善恶,继续利用好收费公路政策。何况,收费公路投资中有超过一半的社会资本,本着契约精神,这部分公路注定会按照合同继续收费,也只有保证收费的稳定预期,才能增强投资者信心,积极参与高速公路投融资PPP中。

只要财政允许不妨让利于民

当然,继续收费与减少收费的努力并不矛盾。对于已经取消收费的公路来说,就要防止再巧立名目变相收费;对于还在收费的公路而言,要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和监督力度,控制乱收费;对于整个国家收费公路发展而言,则需要进一步降本增效,比如进一步增加高速路ETC使用,减少人力成本;比如进一步加大以区域为单位的高速集约化管理,降低单位里程高速公路的管理费用,提升公路网络规模效益。而只要财政允许,就应该继续让利于民,让减少收费成为一种趋势,将互联互通的成本继续降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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