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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公路局出台《安全生产重点关注办法》
2017-05-06 
为推动全局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的落实,切实解决安全监管力度不大、打非治违措施不力、单位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近日,济宁公路局制定出台了《安全生产重点关注办法》。《办法》规定:济宁公路局局属各单位凡存在“年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被评定为三四五类桥梁;被市级及以上政府或部门安全工作挂牌督办;瞒报、谎报或迟报生产安全事故”等十一种情形的,将被列入安全生产重点关注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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