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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好农村路”建设标准
2017-04-27 
以县级人民政府名义出台推进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发展的政策措施,出台“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方案,将“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纳入政府年度考核范围。

(一)建设。

1.建制村通硬化路率达到100%。

2.新改建农村公路一次交工验收合格率达到98%以上,重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得到有效遏制,较大和一般事故明显下降。

3.加强行业监管,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建设市场监管和质量、安全督导,保障质量监督检测能力和条件。切实落实质量安全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和使用寿命。切实落实农村公路建设“七公开”制度。

(二)管理。

1.县级人民政府主体责任得到全面落实,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资金保障机制全面建立。

2.县、乡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设置率达到100%。

3.农村公路管理机构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4.农村公路管理法规基本健全,爱路护路的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制定率达到100%,基本建立县有路政员、乡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完善农村公路保护设施,努力防止、及时制止和查处违法超限运输及其他各类破坏、损坏农村公路设施等行为。

5.大力整治农村公路路域环境,加强绿化美化,全面清理路域范围内的草堆、粪堆、垃圾堆和非公路标志。路面常年保持整洁、无杂物,边沟排水通畅,无淤积、堵塞。具备条件的农村公路全部实现路田分家、路宅分家。

(三)养护。

1.建立健全“县为主体、行业指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养护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县级人民政府的主体责任,充分发挥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和村民的作用。

2.养护经费全部纳入财政预算,并建立稳定的增长机制,基本满足养护需求。

3.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优、良、中等路的比例不低于75%,路面技术状况指数(PQI)逐年上升。

4.有序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加快推进养护专业化进程。

5.加大预防性养护和大中修工程实施力度。积极推广废物循环利用技术。加块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信息化步伐,加强路况检测和人员培训,科学确定和实施养护计划。

(四)运营。

1.建立农村客运班线通行条件联合审核机制。加快淘汰老旧农村客运车辆,全面提升客车性能。强化司乘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2.通客车的建制村2公里范围内要建设农村客运站点(招呼站)。农村客运站点(招呼站)应与新改建农村公路项目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

3.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客车比例达到100%,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达到AAA级以上。

4.推进县、乡、村三级物流站场设施和信息系统建设,基本建成覆盖县、乡、村三级的农村物流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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