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正文
关于征求《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局部修订)意见的函
2017-04-19 
关于征求《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局部修订)意见的函

各盛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中国交通建设监理协会,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范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秩序,保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质量,我局会同部水运局,组织开展了《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4号)局部修订工作,形成了《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局部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征求你单位意见。请于2017年5月2日前函复我局,并将电子文稿发送至:65332874@qq.com。附件可从部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中下载。

联系人:李培源、李悦

电话:010-65292737,传真010-65292767。

交通运输部公路局

2017年4月17日

附件1《公路水运工程监理资质管理规定》局部修订说明.doc附件2《公路水运工程监理资质管理规定》修订对照稿.doc附件3《公路水运工程监理资质管理规定》修订全文稿.doc附件4资质条件修订对照.doc附件5资质条件修订全文.doc附件6意见反馈样表.doc

Copyright © 2007-2022
服务热线:010-64708566 法律顾问:北京君致律师所 陈栋强
ICP经营许可证100299号 京ICP备10020099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0311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