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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2017年汛期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
2017-04-18 
桂交安监发〔2017〕52号

各市交通运输局,厅直属各单位,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西江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新发展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气象等部门预计,今年我区雨水态势与2016年相比总体稍偏差,极端气象水文现象多发,局部洪涝灾害几率较高,局部旱灾风险依然存在,可能出现旱涝急转、旱涝并存的不利局面。影响我区的台风有5-6个,较常年略偏多,强度可能偏强,最晚影响时间可能偏晚,天文大潮与台风造成风暴潮叠加的可能性依然存在,防汛抗旱的形势依然严峻。

一、谋划做好防汛各项工作

当前,我区将全面进入汛期,防汛工作到了临战阶段。各单位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做好防灾减灾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交通运输部和自治区防汛工作部署,严格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2017年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的通知》(交应急函〔2017〕24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桂安委办〔2017〕43号)等文件精神,围绕“两个坚持、三个转变”总体要求,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切实加强交通运输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早部署、早防范、早预警、早应对,细化防汛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制定针对性的工作措施,做到准备充分、防范到位、责任落地,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开展汛期安全生产大检查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行业管理机构按照厅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认真督促辖区交通运输企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积极做好防汛各项准备工作,切实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源识别管控双重安全防范机制。要迅速在行业安全生产重点领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加强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一)道路运输领域。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严格安全生产准入,对客运、危险品运输、普通货运企业要逐一核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安全设施装备、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建立情况,对达不到要求企业一律进行整改。严格驾驶员、押运员资格审查和安全制度、应急处置的培训教育管理。严格车辆技术状况管理,要督促道路运输企业严格执行车辆的维修、维护、保养、更新管理制度,对长途客车、旅游包车逐条线路开展安全评估,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做好驾驶员出车前安全提示和车辆运输过程安全检查。严格对城市轨道交通、客运场站、旅客集散地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监督检查,加强长途客运、旅游包车、客运场站、危货运输、农村客运等的安全管理。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主动协调公安、安监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超员超速、超载超限、疲劳驾驶、非法载客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违法结果的运用,将违法结果与企业经营管理、信用挂钩,奖优罚劣。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严肃隐患整改,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及时整改安全隐患,对拒不整改、整改后仍不达标或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要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理,并公开曝光。

(二)港口水运领域。严格责任制落实,重点加强“四类重点船舶”和渡船的安全管理。严格水路危险品运输安全准入、营运资质管理,加强港口危险货物作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严格港口危险品罐区存储安全管理,落实好安全距离和储存要求,提前做好港口设施除险加固。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技术规程,严格进行作业审批,加强对危化品储运设施温度、压力、渗漏等参数的监控,有针对性地对遇湿或高温容易分解的原材料和产品采取防水、防潮、降温措施。加强防雷电设施检查,停止雷雨和台风等恶劣天气情况下油、气储罐装卸。建立健全恶劣天气下船进港、人上岸快速应急处置工作机制。

(四)公路领域。加大对生命防护工程的实施力度,严格过程监督检查。要重点加强公路桥梁、隧道、涵洞、边坡等重点部位的巡查,加强安全设施、标志标牌的监管,加大对公路沿线易发生洪水、泥石流、崩塌落石等危险的重点地段和存在被冲毁危险的桥梁、涵洞、边坡等重点部位巡查和监测监控力度,及时抢险疏通。发现危及行车安全时,要立即阻止车辆通行,并采取有力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五)公路水运工程领域。严格落实项目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责任,保障安全投入,加强培训教育,严格落实三级技术交底制度,扎实开展安全风险评估。要突出桥梁隧道施工、高边坡、深基坑、高空、支架模板和临时用电等作业,切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保证施工现场机械设备、临时性结构工程稳定,确保安全施工措施落实到位,特别是要高度重视和切实做好极端天气下施工安全管理,严防大风、暴雨、泥石流等灾害的影响。要抓好在建工地防风抗风工作,及时做好人员、设备等转移。突出对驻地、工棚、仓库等位置选址评估和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治。

三、强化预案管理和应急值守

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防汛和汛期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健全并落实汛期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责任制,组织开展针对性的应急预案修订、培训和演练,提前谋划储备好抢险和救灾的队伍、物资和设施装备,加大组织对各类安全隐患、薄弱环节的排查整治力度,加强汛期避险、防灾、减灾、救灾知识宣传,做好预防、预警、预报和应急处置工作。加强应急值守,落实三级值班工作制度。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和事故险情,及时妥善应对和高效处置,并按照有关规定将信息及时准确上报。要进一步加强与气象、海洋、国土资源、水利等部门的联系,准确掌握水情及恶劣天气的预测预报,要在汛期及时向所辖的公路、港口、航道、渡口、码头发出预警信息,组织抢通道路。

2017年4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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