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整治一周年将实施新《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
2017-01-03
(原标题:上海交通大整治一周年将实施新《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
东方网记者仲颖1月3日报道:去年3月25日,上海市公安部门针对交通管理中的突出顽疾,开展高强度交通大整治行动。今年3月25日,经全面修订的《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将实施。如何将整治成果固化为法制框架内的长效机制立法是建立长效机制的重中之重。
《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制定于1997年,历经1999年、2000年、2001年三次修改,至今为止“道交条例”已有15年未经修订。随着200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颁布实施,原条例内容亟需作出全面修订。
不久前,经过三次审议的《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草案),在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34次会议上表决通过,并将于距离交通大整治恰好一周年的2017年3月25日实施。那么修订后的条例重点要解决哪些问题条例如何体现上海超大型城市的道路管理特点
《条例》八成以上修改体现四大特点
经过全面修订的《条例》共九章八十二条,与1997年原《条例》相比,85%以上的条款是新修改的。据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丁伟介绍,《条例》重点解决道路交通管理中的法制不完备的问题、常态长效管理亟需解决的问题、人民群众反响强烈且实践亟需解决的问题。“《条例》全文,体现了全面管理与重点管理相结合、从严管理与科学管理相结合、便民服务与自觉守法相结合、从严执法与规范执法相结合的特点。”
《条例》以人为本优先发展公共交通
针对上海超大型城市的特点,《条例》增设“交通规划与设施”一章,明确坚持绿色交通理念,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在路权分配方面向公共交通倾斜,完善了公交专用道制度,明确应当科学合理设置公交专用道、方便群众乘车。”丁伟介绍,《条例》“要求定期组织开展客流调查以及公共汽(电)车的线路普查,优化调整公共汽(电)车客运线网,实现与轨道交通网络的融合和衔接”。
与现行的公交车专用道全年365天早晚高峰都禁止其他车辆借用的规定不同的是,修订后的《条例》规定:双休日和全体公民放假节日全天允许其他车辆驶入公交专用道。
除了“交通规划与设施”一章,《条例》还增加“停车管理”和“综合治理”二章,对本市道路交通进行全过程、多维度管理。
《条例》落实从严管理提出“从严执法、规范执法”
机动车路口违法、乱停车、乱占道;非机动车乱骑行;行人乱穿马路等等这些大整治中下大力气整治的违法行为,之所以成为危害道路交通秩序的痼疾,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执法不严,违法成本过低是导致违法行为层出不穷的主要原因。
执法要靠法律、法规,最终做到警不在,法在,让大家做到自觉敬畏法律、法规。“《条例》根据上海超大城市的特点,落实’从严管理、从严执法’的要求,”丁伟介绍:“《条例》借鉴兄弟省市的立法经验,进一步细化和补充了严格执法方面的规范,有效遏制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突出现象。”
《条例》明确规定了教练员酒后教练机动车、机动车驾驶证“买分卖分”等违反车辆和驾驶人管理规定的处罚;规定了对违反机动车、非机动车通行规定的处罚;对有多次机动车违法记录逾期未接受处理的加强管理,督促当事人及时接受调查处理;体现了对机动车有多次交通违法行为记录依法从严管理的导向等。
《条例》同时对公安机关、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提出了从严执法和规范执法相结合的要求。丁伟告诉记者,《条例》要求公安机关、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加强对执法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培训、考核,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和道路交通管理水平;要求公安机关、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及其执法人员严格遵守法定职权和执法程序;还要求公安机关、交通行政管理部门等应当加强执法指导和监督,实施执法质量考评、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度,并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防止和纠正道路交通执法中的违法或者不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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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东方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