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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科终止与深地铁集团重大资产重组
2016-12-19 
(原标题:万科终止与深地铁集团重大资产重组)

本报讯(记者朱开云)昨日,万科发布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公告,称考虑到公司A股股价自复牌以来波动较大,当前各方对本次交易方案的调整尚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继续推进方案的条件不成熟。经与地铁集团协商,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终止本次交易事项。

万科公告称,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后,董事会在6个月内未发布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上市公司应当重新召开董事会审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并以该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作为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从目前与各方的沟通情况来看,公司难以在审议通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议案的首次董事会会议(即于2016年6月17日召开的第十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后6个月内发布股东大会通知。

公告还称,公司与地铁集团已于2016年12月16日签署了《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终止协议》,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终止。

(原标题:万科终止与深地铁集团重大资产重组)

本文来源:北青网-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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