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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举办《新造民船贯彻国防要求技术标准》宣贯培训班
2016-11-14 
11月11日,军区驻福建航务军代处、省港航局组织举办《新造民船贯彻国防要求技术标准》宣贯培训班,邀请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后勤指挥学院等单位专家学者,详细解读了《国防交通法》《新造民船贯彻国防要求技术标准》及在执行法规标准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会上,军区驻福建省航务军代处兼职第一主任张子闽作动员讲话,并就新颁布的《国防交通法》及《新造民船贯彻国防要求技术标准》提出贯彻意见:

一要充分认识《国防交通法》的战略意义和现实意义,准确领会新造民船贯彻国防要求技术标准,将国防交通建设融入到港航工作规划中,实现国防交通、国家交通的融合发展。

二要积极参与新造民船贯彻国防要求的建设。新颁布的《国防交通法》,充分遵循市场导向,在保护业主利益、调动个人和组织参与国防交通建设方面明确了相关规定,在当前航运低迷期,各单位各企业要用好这一机遇,做到同步谋划、同步发展。

三要加强宣传工作。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新造民船贯彻国防要求,让更多的人关心、支持、参与国防交通建设。(省港航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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