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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建设经营市场将全面放开
2016-10-15 
(原标题:【以优异成绩迎接省第十一次党代会】高速公路建设经营市场将全面放开)

合理划分建设事权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已运营项目,可通过转让收费公路权益的方式引进社会资本

列入高速公路规划网项目,鼓励各设区市按照BOT方式进行建设

社会效益突出,但经营性收费不足的项目,鼓励按照PPP模式设计运作



本报讯(记者冷雪)日前,我省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高速公路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推进高速公路建设和投融资体制改革。今后,我省将全面放开高速公路建设经营市场,合理划分高速公路建设事权,加大建设财政支持力度。

截至今年9月,全省高速公路通车里程已达5230公里,但是,高速公路建设仍然存在管理体制滞后、市场化程度低等问题。而《山西省高速公路网规划调整方案(2009—2020年)》提出的建成高速公路7258公里、基本实现县县通高速的建设任务仍然很重,因此,我省积极采取措施,进一步推进全省高速公路建设。

首先推进高速公路建设和投融资体制改革,全面开放高速公路建设经营市常为了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我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进入高速公路建设经营领域,使企业成为建设经营主体。已运营的高速公路,可以按照有关规定,通过转让收费公路权益的方式引进社会资本。对列入高速公路规划网的项目,鼓励各设区市按照BOT方式进行建设。对于社会效益突出,但经营性收费不足以覆盖投资成本、需政府补贴部分资金或资源才能进行商业化运作的项目,鼓励按照PPP模式设计运作。

下一步,我省还将合理划分高速公路建设事权,充分发挥各市、县政府参与高速公路建设的积极性,构建“国高网省建、省高网市建”的建设模式。列入规划的国家高速公路网项目由省级负责建设,省高速公路网项目由设区市负责建设,构建省市联动、合力共建的高速公路建设新体制,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全力推进高速公路建设。

《意见》还提出,我省将进一步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保障建设用地和征地拆迁,优化社会资本投资准入程序,并建立项目前期工作审批部门负责制,在执行国家规定程序的前提下,优化并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审批流程,实行部门负责制,形成前期工作合力。

(原标题:【以优异成绩迎接省第十一次党代会】高速公路建设经营市场将全面放开)

本文来源:山西新闻网-山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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