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正文
交通运输部对我拾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进行督导调研
2016-09-29 
9月19日至23日,交通运输部、国家发改委和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有关人员组成督导调研组,由部公路局胡滨副巡视员任组长,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作为副组长单位,一行共8人对我省“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进行督导调研,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付大智陪同调研。

督导调研组相继赴海东市乐都区和海南州同德县,通过实地查看、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考核评分等方式,重点调研了盛市、县三级“四好农村路”建设情况。其间,与省交通运输厅,海东市和乐都区、海南州和同德县人民政府及交通运输局进行了座谈交流,查阅了相关资料,并实地调研了乐都区、同德县农村公路建、管、养、运现状,重点了解了县乡两级管养机构设置、养护管理资金保障、农村公路养护机制、乡村通班车、路政管理、农村牧区物流园区建设、美丽乡村路建设及路域环境整治等工作开展情况。

9月23日,在西宁召开的督导调研反馈会议上,部公路局胡滨副巡视员代表部督导调研组对我省“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督导调研的总体情况进行了反溃会议对青海省“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指出了当前我省“四好农村路”建设面临的主要问题,并就我省今后进一步做好“四好农村路”建设提出了三点建议:一是建议积极争取“四好农村路”支持政策,从纳入政府综合绩效考核、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完善管理机构等方面争取省政府进一步支持。同时,结合近年农村公路发展的成功经验,争取省人大支持,研究制订《青海农村公路条例》,促进县级政府落实主体责任,将农村公路发展纳入法制化轨道。二是建议不断拓展农村公路投融资渠道。建议抓住国家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机遇,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发挥交通扶贫脱贫攻坚基础支撑作用的实施意见》要求,统筹目标相近、方向类似的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用于农村公路发展。积极创新农村公路投融资机制,利用好农发行、国开行支持农村公路的政策,积极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和PPP等形式筹集农村公路建设资金。同时,建议学习借鉴福建、浙江等省做法,积极引入农村公路灾毁保险机制,减轻各级政府灾毁修复的资金压力。三是建议进一步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建议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出台对示范县具体的激励扶持政策,发挥好省级激励政策的引导作用,充分调动地方政府加大投入力度,深入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

Copyright © 2007-2022
服务热线:010-64708566 法律顾问:北京君致律师所 陈栋强
ICP经营许可证100299号 京ICP备10020099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0311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