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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率先在全省实现汽车租赁行业100%智能化管理
2016-09-27 
日前,厦门市道管处印发省内首部《厦门市汽车租赁经营行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16年10月1日起实施。

《办法》基于“互联网+”模式,以第三方开发的考核平台数据为依据,对汽车租赁行业经营行为、服务质量、安全生产、社会责任、奖惩等5个方面、40项具体内容进行考核。考核实行计分制,标准分值1000分,按得分高低分为优良、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4个等级,每月通报考核结果。对汽车租赁经营行业实行100%智能化管理,这在省内尚属首次。

《办法》要求各企业必须将内部管理系统、所属租赁车辆接入考核平台,填报相关资料,考核平台予以自动计分,并生成电子版统一租赁合同。

此外,汽车租赁经营企业必须将所有车辆安装卫星定位系统并接入考核平台,平台依靠大数据测算、分析车辆行驶记录,确保考核分值统计准确性。

依据年度考核结果,管理部门将对考核成绩优良的企业予以全行业通报表彰,并优先向公务车辆租赁服务采购单位和社会推荐;对考核结果不合格的企业责令其限期整改,并暂停其相关业务办理;逾期未整改或整改结果不符合要求,将移送交通综合执法支队依法处置,同时将企业及其相关负责人信用问题推送全国信用信息平台。(省运管局、厦门市道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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