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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572线三塔拉至切吉乡段公路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2016-09-1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要求,青海省收费公路管理处委托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对“G572线三塔拉至切吉乡段公路”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G572线三塔拉至切吉乡段公路

建设项目概要:G572线三塔拉至切吉乡段公路位于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境内,是青海省干线公路网规划(2013年-2030年)中的一条普通国道,主要连接G214线与G109线青海湖段(倒淌河至大水桥)公路,是连接G214线和G109线的重要通道。

该公路为改建项目,起点为共和县三塔拉,接G214线K196+200处,向西北至塘格木镇,经塘格木三大队、塘格木四大队、塘格木五大队至切吉乡,终点接G109线青海湖段(倒淌河至大水桥)改线工程K128+200处,全长66.4公里。公路等级采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中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分别采用80、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0米。计划施工期为2017年3月~2018年10月。

二、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项目建设单位:青海省收费公路管理处

地址:西宁市五四大街72号

联系人:董铨基

联系电话:0971-6187402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

联系方式:电话010-58278835,传真010-58278968,电子信箱48344060@qq.com

联系人:张前进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一)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1.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办理环评委托手续

2.评价人员调研、资料、踏勘现场

3.环境现状监测、预测分析,编制报告书,提出环保对策与建议,给出结论

4.召开专家审查会对报告进行评审

5.根据评审意见、报告书修改补充后,由建设单位上报环保管理部门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

1.建设项目概况;

2.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3.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分析、预测和评估;

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

5.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的经济损益分析;

6.对建设项目实施环境监测的建议;

7.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是否赞同修建该公路;

2.修建该公路是否有利于本地区、本单位经济发展;

3.修建该公路对提高沿线民众生活质量有什么影响;

4.修建该公路对生态环境、饮用水源有何影响,对旅游业的发展是否有促进作用;

5.其它需说明的问题。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时限

1.在环境影响评价人员调查中,直接向环境影响评价调查人员口头陈述自己的意见;

2.在问卷调查表中,或以书面形式向环境影响评价调查人员陈述自己的意见;

3.以书面形式向建设单位陈述自己的意见,并转交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4.以书面形式向当地政府陈述自己的意见,并转交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5.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限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天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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