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运输厅下发《新材料应用试点工程初步实施方案》
2016-09-14
为不断提高新材料、新能源、新技术在我省交通运输领域的推广应用水平,加快新材料产业发展,坚持生态保护优先理念,提高技术性节能减排能力,推进我省交通运输行业生态文明建设向更高水平发展。近日,省交通运输厅制定下发了《新材料应用试点工程初步实施方案》,并印发各相关建设单位和企业。
该实施方案拟对锂电池、高速公路服务区及收费站太阳能供暖供热、沥青拌合“油改气”等5项技术进行试点工程建设。为确保新材料试点工程尽快启动,各试点工程建设有序开展,提出以下要求:一是各建设单位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协调,进一步优化方案并将试点方案报厅科技处备案,确保各项试点工程尽快启动;二是各建设单位在相应公路建设项目中选择合适路段进行试点应用,将试点情况随时报厅并及时总结;三是各建设单位按照“可操作、易推广、能落地”的要求,加强对试点工程的管理和监督,在确保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争取按时完成试点建设任务并及时为下一阶段推广应用总结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