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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16个集体个人获全国交通精神文明表彰
2016-09-05 
近日,交通运输部印发了《关于表彰2014-2015年度全国交通运输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我省交通运输行业9个集体、7名个人光荣上榜。

其中,漳州市运输管理局、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省湄洲湾港口管理局、省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获得“全国交通运输行业文明单位”称号;龙岩市交通运输局12328服务监督中心,三明市公共交通公司1、2线路,泉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行政审批窗口,宁德三都港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宁德汽车南站,建瓯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获“全国交通运输行业文明示范窗口”称号;胡明华等5名同志获“全国交通运输行业文明职工标兵”称号;陈哲明、肖远会2名同志获“全国交通运输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称号。

同时,2012-2013年度我省9个先进集体全部通过复核,被继续认定为交通运输部文明单位和文明示范窗口。(厅直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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