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正文
上海《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协议书》可作保险理赔依据
2016-09-01 
(原标题:上海《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协议书》可作保险理赔依据)

据上海发布,9月1日起,持《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协议书》至“理赔服务分中心”处理的当事人,如果在办理定损、理赔时可提供现场照片、现场摄录像等有效证据,《协议书》就可直接作为保险公司理赔依据,而无须再去申请更换《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详见↓

《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协议书》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通告1、自9月1日起,对于进“理赔服务分中心”办理登记定损的,事故造成一方财产损失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无须凭《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及保险公司的定损单,再到“理赔服务分中心”设立的警务室申请更换《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简易程序)》(以下简称《认定书》)。

2、持《协议书》至“理赔服务分中心”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办理定损、理赔时可以提供事故有效证据(现场照片、现场摄录像等相关证据)的,《协议书》可以直接作为保险公司理赔依据。

3、持《协议书》至“理赔服务分中心”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办理定损、理赔时不能提供事故有效证据(现场照片、现场摄录像等相关证据)的,事故任何一方财产损失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且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应当至事故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案。

PS:还有一种线上快速处理交通事故的方法~更便捷哦

在上海快速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微信也可以一键操作,详情可点击图片跳转至“快处易赔”功能的介绍哦↓

(原标题:上海《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协议书》可作保险理赔依据)

本文来源:东方网
Copyright © 2007-2022
服务热线:010-64708566 法律顾问:北京君致律师所 陈栋强
ICP经营许可证100299号 京ICP备10020099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0311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