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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物流总费用占物流总额比重3年内降至4.4%
2016-08-26 


近日,国务院印发《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方案》(简称《方案》),对降低实体经济企业物流成本等作出具体部署。《方案》明确,力争经过3年左右时间,使社会物流总费用占社会物流总额的比重由目前的4.9%降低0.5个百分点左右。

《方案》提出,要健全现代物流标准体系,推动物流业与制造业等产业联动发展;完善城市物流配送体系;推广多式联运,加快构建国家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推进跨部门、跨区域、跨国界、跨运输方式物流相关信息互联共享,鼓励企业间运力资源共享,提高运输车辆实载率。

同时,要尽快修订《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科学合理确定公路收费标准,逐步有序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坚决查处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中的各种乱收费行为,规范车辆超限超载处罚标准,坚决杜绝乱罚款、“以罚代管”等行为。

《方案》还提出,全面清理机尝铁路、港口码头经营性收费项目,除法规规章规定的项目外,禁止指定经营、强制服务、强行收费行为,清理强制对进出港(场)企业收取的不合理费用和地方政府设立的不合理涉及铁路收费。(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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