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收费切勿变相涨价
2016-08-23
(原标题:高速公路收费切勿变相涨价)
胡旭
交通运输部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物流业“降本增效”的若干意见》中首次明确提出,将探索高速公路分时段差异化收费政策。这本是作为一项“降成本”政策举措提出来,但公布后,社会各界普遍担心:会不会导致高速公路收费变相上涨,会不会为取消节假日收费政策“搭台”?这种“一边倒”解读,对决策主管部门是一种及时的提醒,应当从中看到民心所向,更多从维护全社会整体利益的角度来改革和完善高速公路收费政策和定价机制。
分时段差异化收费,简单理解,就是对高速公路收费标准进行动态调整,繁忙的时候收费标准高一些,闲暇的时候收费标准低一些,从而达到引导车辆避峰、错峰出行。但这一政策一旦实施,可能会面临一系列现实问题。高速公路大致上都是白天忙碌,夜间车流相对较少。如果有意识引导车辆晚上上高速公路,可能会放大交通安全风险。同时,由于部分高速公路在整个高速公路网中处于主通道地位,车流负荷量已经处于饱和状态,采取分时段差异化收费,对缓解拥堵起不到预期作用。另外,公众普遍担心以此为理由取消节假日免收费政策,这更需要全面公正评估。尽管节假日免收费加剧了高速公路拥堵,但随着节假日出行成为一种基本的生活方式,取消免收费政策未必能有效缓解拥堵。如果根据分时段差异化收费政策,不仅取消免收费,还相应提高收费标准,社会公众显然是难以接受的。
实行分时段差异化收费政策,基本的逻辑就是通过价格杠杆来调节市场需求。但高速公路带有准公共产品的性质,无论是公众出行还是货物流通,对高速公路都存在很大的需求刚性,因此,所谓的“价格调节”最终可能会演变成变相涨价。
高速公路收费政策和定价机制确有进一步调整的必要,但是调整的大方向应当是控制高速公路收费继续上涨。目前的我国货物总价值中物流费用占到30%以上,降低高速公路收费标准呼声高涨。如果真正把分时段差异化收费作为一项降成本举措,那么就必须明确提出,以现行的收费标准作为高峰时段收费的上限标准,杜绝变相涨价的可能。在这一基础上,调低车流量相对较少路段以及相对闲暇时段的收费标准,让政策设计更加科学化、精细化,努力实现调低收费、确保安全、保障通行等多重目标。
(原标题:高速公路收费切勿变相涨价)
本文来源:中安在线-安徽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