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2016年度打赢脱贫攻坚战目标督查情况的通报
2016-08-17
桂交运输发〔2016〕98号
各市交通运输局,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公路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与自治区打赢“十三五”脱贫攻坚战决策部署,确保完成全区交通运输2016年度农村公路脱贫攻坚战各项目标任务,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2016年打赢脱贫攻坚战目标督查工作的通知》(桂交便函〔2016〕198号)精神,我厅于7月18-22日对全区农村公路打赢脱贫攻坚战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督查,现将有关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进展情况
(一)2016年度计划项目。
1.通建制村沥青(水泥)路项目95个,建设规模571.1公里,年度计划投资46522万元,因项目计划下达时间为6月份,目前大部分项目正处于财政评审、招投标程序阶段。
2.贫困地区优先通达路线窄路基、路面加宽项目105个,建设规模712.2公里,年度计划投资16748万元,因项目计划下达时间为6月份,目前一部分项目正在征地拆迁协调,另一部分正处于财政评审、招投标程序阶段。
3.贫困地区县乡道联网路提级改造工程项目75个(含续建),建设规模1390.3公里,年度计划投资207246万元,因项目计划下达时间为6月份,目前大部分项目正处于征地拆迁、财政评审、招投标程序阶段。
(二)续建项目。
1.通建制村沥青(水泥)路续建项目317个,建设规模3588.27公里,结转投资148684万元,计划修建382个建制村通硬化路。截至7月25日,本年累计完成投资64382万元,累计开工项目284个,开工率89.59%;累计完工项目113个,完工率35.65%;建成里程1110.64公里,新增136个建制村通硬化路。其中南宁市完成率66.67%,百色市完成率53.09%,贺州市、玉林市完成率50%,贵港市完成率48%,来宾市完成率42.86%,河池市完成率38.89%,桂林市完成率27.5%,柳州市完成率19.05%,崇左市完成率11.76%,梧州市、防城港市尚未有完工项目,钦州市、北海市无项目。
2.危桥改造续建项目87座/7163.9延米,续建投资29985万元。截至7月25日,累计开工项目86个,开工率98.85%;累计完工项目33个,完工率37.93%,本年完成投资20275万元。其中南宁市、柳州市、梧州市、北海市完成率50%,桂林市完成率46.67%,玉林市、钦州市完成率42.86%,来宾市完成率30%,贺州市完成率18.18%,贵港市、防城港市尚未有完工项目,崇左市、百色市、河池市无项目。
3.安保工程续建项目145个/2879公里,续建投资20827万元。截至7月25日,累计开工项目144个,开工率99.31%;累计完工项目133个,完工率91.72%,本年完成投资20236万元。柳州市、钦州市、北海市、崇左市、百色市、河池市完成率100%,南宁市完成率93.33%,梧州市完成率84.62%,桂林市完成率78.57%,来宾市完成率71.43%,玉林市完成率66.67%,贺州市、贵港市、防城港市无项目。
4.续建便民候车亭612个,本年已建成便民候车亭275个,完成率44.93%。贺州市、钦州市、防城港市完成率100%,南宁市完成率83.33%,来宾市完成率82.86%,百色市完成率73.62%,柳州市完成率50%,河池市完成率28.79%,崇左市完成率27.59%,梧州市完成率26.92%,玉林市完成率26.67%,桂林市完成率16.81%,贵港市完成率15.79%,北海市无项目。
二、督查总体情况
本次督查主要采取查阅项目相关资料、听取汇报和现场检查相结合。2016年度的通建制村沥青(水泥)路、贫困地区优先通达路线窄路基路面加宽、贫困地区县乡道联网路提级改造工程项目计划6月份刚下达,目前所有项目都在准备前期工作,本阶段督查主要是听取当地实施部门的相关工作情况汇报;续建的通建制村沥青(水泥)路、危桥改造、安保工程及便民候车亭,以设区市为单位按项目个数的15%比例进行抽检督查。本次共督查通建制村沥青(水泥)路67个,年度要求完工41个,现在完工10个;危桥改造19座,年度要求完工18座,现在完工7座;安保工程17条,年度要求完工16条,现在完工16条;便民候车亭78个,年度要求完成73个,现在完成46个。根据督查汇总结果反映,全区具备通车条件的建制村客车通达率已达82%,农村公路脱贫攻坚项目推进情况总体可控,进展顺利,项目基本达标。
三、存在主要问题
(一)受前期工作影响,少数续建项目进度缓慢。极少2014年度和部分2015年度的项目仍处在前期工作阶段,个别项目还未开始启动前期工作。2016年度项目计划已下达一个多月,督查中发现一些地市落实相关前期工作经费和项目建设配套资金不到位,未能及时组织开展前期工作。
(二)部分在建项目推进缓慢,危桥改造项目尤其明显。部分已开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受行政区域调整、征地拆迁、资金未到位、缺水缺电、爆破物品控制、建筑材料短缺、重大项目占用、地形环境艰苦、台风强降雨山洪等条件因素制约,加上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点多、面广,涉农因素较多矛盾突出。工程建设推进异常艰难,甚至有些项目被迫长期停工,而危桥改造项目首当其冲,拖慢了脱贫攻坚项目的整体推进。如来宾金秀县黄腰桥、象州县长塘漫水桥;玉林市容县大荣桥、下烟桥;钦州市钦南区六湖大桥;北海市合浦县中湾大桥;贺州市昭平县庇江桥,钟山县山阴桥等项目进展缓慢甚至停工。
(三)个别市、县对便民候车亭项目重视程度有待提高。部分便民候车亭由于没能及时协调用地等问题,导致一些项目至今无法开工建设。如河池大化县通村硬化路便民候车亭以及梧州岑溪市新村-石龙、金坡-双贵、旺坡-石脚等3座便民亭因征地拆迁原因一直无法实施。
(四)个别市、县组织协调工作不到位。扩权强县以来,县级人民政府作为农村公路建设的责任主体,在统筹建设资金、协调涉农公路部门之间合作等相关的体制机制组织体系亟待进一步改革、调整与完善,缺乏较为规范的政策与规定,导致交通运输部门在推进各项工作时前后对接、左右联动,上下衔接不够顺畅,未能形成强大的合力。如贺州市平桂区下排至水岩坝通建制村硬化路项目K1+500-K5+300与矿山公路重合路段因征地、迁坟、迁水管等问题导致进度缓慢。
(五)个别市、县未及时申请调整项目计划或擅自调整。本次督查发现局部项目因为区划调整、项目已被相关部门提前实施等限制而无法实施,不得不调整项目。督查发现部分地方未及时向相关部门申请调整计划,甚至有部分单位擅自调整计划,并且先行实施。如贵港桂平市有两座便民候车亭村委会擅自调整至其他项目,百色隆林各族自治县有三座便民亭擅自变更项目地址。
(六)部分项目遭受自然灾害、重大项目施工等客观因素影响导致无法完工。个别项目由于遭受特大暴雨影响导致山体塌方、路基严重受损,如柳州融水县池洞路口-池洞通建制村硬化路项目;个别项目因地方水库蓄水淹没路基导致改线,如柳州鹿寨县九歪-关江通建制村硬化路项目;部分项目由于高速公路正在施工,实施项目作为施工便道导致项目无法完工,如柳州融安县泗维河-瑶送、三江县江荷-塘库、来宾金秀县门头-王钳等通建制村硬化路项目。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落实监管工作,加快项目进度。严格加强做好建设项目的前期、施工期及交(竣)验收各阶段的工作,严格执行质量监督,确保监管到位,加快项目推进。统筹安排项目实施,合理安排项目平行作业,工序流水作业。如加快危桥改造工程,先于道路硬化工程提前实施便民候车亭等。
(二)保证工程质量,加快项目进度。规范从业单位行为,强化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通过细节管理,全面提升建设项目的质量。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基础上,采取有效措施,统筹整合各方资源,整体推进项目建设,全面完成建设任务。
(三)落实项目计划,严格基建程序。全面落实项目计划,有条不紊地推进项目实施,积极响应国家与自治区落实处理存量资金相关政策要求,依法依规消除存量资金,进一步加快计划执行进度。严禁擅自调整计划。如需申请调整计划,必须严格按照规章程序办理,禁止未批先调,擅自组织实施。
(四)理顺协调秩序,加强部门联动。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中既有脱贫攻坚项目、道路硬化专项行动项目,也有为民办实事项目,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积极加强与脱贫办、乡村办、绩效、财政、发改、扶贫等部门的沟通联系,进一步完善协调机制,理顺协调秩序,加强部门信息的互动。
(五)强化建设资金的支付、管理、使用和监管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对建设资金的沉淀给予高度的重视,加强支付管理,强化使用监督,确保建设资金及时足额拨付,保证建设资金的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六)按照督查计划,继续跟进督查。对于本年度新下达的各类绩效考核项目,我厅将重点列入第二阶段的督查安排计划。对于本次督查过程中发现危桥、便民亭等项目进度缓慢的问题,建设单位务必加大管理力度,统筹协调,按时按质完成任务。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务必加大检查指导工作力度,促使各市、县集中力量推进脱贫攻坚项目建设工作。
2016年8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