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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政府发文明确补交通基础设施短板发力供给侧
2016-08-10 
   根据《福建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总体方案(2016—2018年)》,近日省政府公布《补齐发展短板扩大有效供给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根据《意见》,到2018年,“综合交通、智慧交通、绿色交通、平安交通”和“以客为主、便捷舒适的公众出行服务体系,以货为主、经济高效的现代交通物流服务体系”初步形成,基本适应并部分适度超前经济社会发展。同时,城市轨道交通运营里程达60公里、在建里程190公里,公交出行比重城市达到18%以上、县城达到12%。

   《意见》就涉及交通运输领域的任务予以明确:

   建设综合交通枢纽。加快规划建设福州、厦门、泉州三大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积极推进其他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努力实现客运零距离换乘。

   加快城市(际)轨道交通建设。重点抓好福州、厦门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建设,加快泉州城市轨道交通一期建设规划项目报批。组织实施国家已批复的城际铁路近期建设规划,加快推进“一环两网”城际客运轨道交通网建设。

   加快公路、港口建设。继续完善高速公路网,着力改造普通国省道,持续完善农村路网。进一步优化整合港口资源,加快推动重点核心港区整体连片开发及其配套深水航道建设。

   大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推进“公交都市”建设,逐步扩大公交专用道覆盖范围。推进火车站、机场、景区、公园等与公共交通接驳换乘的有效衔接,加快公交枢纽、换乘站、首末站等场站建设。优化公交线网布局,大型连片居住社区以及城市综合体同步配套公交场站,城市新区和各类产业园区及时增设或者延伸公交线路。加快车辆更新改造升级步伐。加快建立城市公共交通企业成本评估和补贴补偿制度。到2018年,全省公交车突破2万标台,公交线路突破1700条,实现设区市中心城区公交站点500米全覆盖。

   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及建设运营管理办法等相关配套政策。推动公交、出租、物流等公共服务领域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依托高速公路服务区(含停车区、加水区)、收费站停车位及其他可利用场地,建设城际快充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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