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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安排部署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工作
2016-08-05 
8月4日,省政府召开全省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安排部署全省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省长韩建华莅临会议并做了重要讲话,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市州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运管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省领导小组副组长、省交通运输厅厅长马吉孝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和郝鹏省长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解读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两个文件;省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陶永利宣读了《青海省关于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推进工作方案》;省维稳办、网信、发改、公安、通信、质监、工商、商务等部门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分别作了发言。

韩建华副省长指出,出租汽车行业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社会敏感度和关注度非常高,改革时间紧、任务重,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和郝鹏省长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吃透两个文件精神内涵,稳妥推进行业改革工作。

韩副省长要求,各地各部门要从四个方面推进改革工作的落实:一是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改革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摸清吃透行业实际,认真研究存在的问题,把握好改革工作的重点,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此次会议精神上来、统一到两个文件确定的改革原则和方向上来,积极稳妥推进改革工作。二是行动上要及时迅速。各地各部门要严格履行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工作主体责任,按照既定的工作方案和时间节点,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具体任务,抓紧开展动员、超前安排部署,依法依规做好推进改革工作的准备。三是责任上要进一步明确。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协调、主动作为、强化服务,按照职责分工有序开展各项工作,确保改革工作稳步推进。四是措施上要进一步强化。各地各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把握改革重点、精心组织实施,地方人民政府要尽快成立由分管领导牵头的改革工作领导机构,形成“统一领导、分工协作、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工作格局;要强化舆论引导,做好文件解读和宣传,畅通利益诉求渠道,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凝聚社会共识,合理引导社会舆论,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积极稳妥推进,加强部门信息沟通和协作,完善应急处置预案,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统筹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稳妥有序推进行业改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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