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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北部湾港总体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评价公开信息
2016-08-02 
《广西北部湾港总体规划修编》目前正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要求,对该项目的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广西北部湾港总体规划修编

规划概要:广西北部湾总体规划范围分为防城港域、钦州港域及北海港域,本次北部湾港总体规划修编主要是为了港口规划与沿海三市最新的城市总体规划、临港工业园区规划及土地、海洋、环保、综合交通、市政设施等规划相衔接,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促进港城协调发展。调整内容概况如下:本次规划调整后,广西北部湾港规划利用港口岸线201.506km(深水岸线151.116km),可建833个生产性泊位(深水泊位533个),年综合通过能力为货运21.24亿吨、客运1947万人次、车辆35万辆。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主要工作内容及成果提交方式

1、工作程序:搜集资料、资料分析、现场勘查、调查分析、环境现状评价、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综合分析、公众参与、得出结论、编写报告书、专家评审、送环保部门审查。

2、主要工作内容:调查规划实施区及其周边的敏感目标及主要环境污染源情况,调查规划实施区及其周边的自然环境、社会经济状况及水、气、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调查区域资源开发利用情况、区域环境质量变化趋势及主要环境问题;分析规划实施后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并对此进行预测评价,并通过分析本规划与相关规划的协调性、资源与环境承载力等评价规划发展目标、建设布局的合理性。并提出合理的、有效的环保对策和措施或规划的调整建议。

3、成果提交方式:环境影响评价最终以报告书的形式提交成果。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项目影响区内的各个单位和个人可以根据以下提供的联系方法,采取来电、来函等方式对项目的建设或者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过程提出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规划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规划公示,征求公众宝贵的想法和建议。主要内容包括:(1)对于本规划是否认可;如果反对,则提出主要的反对意见;(2)本规划的实施可能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3)对本规划实施的环境保护和优化调整建议;(4)其他一些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想法和建议。

五、规划组织编制单位

组织编制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北部湾港口管理局

地址:南宁市新民路67号

六、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法

评价单位:广西交通科学研究院

地址:南宁市高新区高新二路6号,邮编:530007

联系人:刘国亮

联系电话:0771-2311630(办公室)传真:0771-2311629

电子邮件:504717930@qq.com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部湾港口管理局

广西交通科学研究院

2016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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