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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中俄界河航道航行联合检查工作顺利结束
2016-08-01 
7月27日,中俄航联委中方主任委员、黑龙江省航务管理局局长张延中率领中方代表团,与俄方代表团一道,利用一周时间顺利完成了2016年中俄界河航道航行联合检查工作。

根据中俄航联委第57次例会协议和双方协商精神,2016年7月20日至26日,中俄航联委双方代表及专家对黑龙江上游117-0公里、中游994-29公里河段的航道工作状况、船舶驾驶员执行“航行规则”情况及双方落实航联委第57次例会协议情况等,进行了联合检查。中俄联检前,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黑龙江省政府外事办公室、黑龙江省军区司令部、黑龙江海事局联合下发中俄界河航道航行联检通知,向沿中俄界江各市县交通、外事、边防、海事、航务、航运、渔政、公安等有船单位发出通告,提出要求;航联委中方办制定联检预案,在联检日程、中方议题、对俄方可能提出问题的应对意见以及联检船舶技术保障、参检代表服务接待等方面做了详细充分的准备工作。联检期间,本着“积极、务实、友好、合作”的原则,中俄双方围绕需要解决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并提出解决措施。在航道工作方面,双方就航道调整、浮标配布、浅区测量等工作达成实质性协议21项;在航行安全管理方面,双方对19艘船舶(船队)驾驶员遵守航规的情况进行了检查,其中俄罗斯船舶7艘,中国船舶12艘。大多数船舶(船队)驾驶员在对驶或追越过程中能够严格遵守《中俄国境河流航行规则》的规定,及时交换有关信号并安全通过。

双方一致认为,此次联检对进一步提高航标维护质量,改善航行条件,促进双方船舶驾驶人员严守航规,保证安全航行,推动双方落实航联委例会协议等起到了积极作用。

(航联委中方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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