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正文
G213策克至磨憨公路乐都至化隆段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公示
2016-06-2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要求,G213策克至磨憨公路乐都至化隆段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受青海省交通厅委托,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1月编制完成了《G213策克至磨憨公路乐都至化隆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2016年1月,青海省公路建设管理局委托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所承担拟建公路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建设单位于2016年1月14日将G213策克至磨憨公路乐都至化隆段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阶段信息公告在青海省交通厅网站上进行了公示。

目前,拟建公路环境影响报告书已经基本编制完成,现将报告书简本进行公示,感谢您的参与。

一、建设单位

青海省公路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李慧赞联系电话:0971-6187235

通信地址:西宁市城西区五四大街72-6号(邮编:810008)

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所

联系人:朱玉峰联系电话:010-82022466-915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8号(邮编:100088)电子邮箱:gzcy@rioh.cn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G213策克至磨憨公路乐都至化隆段

2、项目性质:新建

四、G213策克至磨憨公路乐都至化隆段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以附件的形式公布于公示下方,公众可自行查阅。如需索取拟建公路的更多信息可以通过以上方式与我们取得联系,索取信息的期限以本公示有效期限为准。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范围:拟建公路沿线居民及企事业单位等。

2、主要事项:

(1)公众对本报告书中主要结论有何意见?

(2)公众对本建设项目的建设性意见?

(3)公众对拟建公路在环境保护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包括声环境、社会环境、环境空气、水环境、生态环境、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等。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对项目环境影响的意见和建议,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参与的有效时间:2016年4月13日~2016年5月6日。



附件:_G213策克至磨憨公路乐都至化隆段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doc

Copyright © 2007-2022
服务热线:010-64708566 法律顾问:北京君致律师所 陈栋强
ICP经营许可证100299号 京ICP备10020099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0311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