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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高峰至贵港大岭公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2016-06-15 
兴业高峰至贵港大岭公路工程目前正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要求,对该项目的情况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性质及概要

项目名称:兴业高峰至贵港大岭公路工程

建设地点:玉林市兴业县和贵港市港南区、覃塘区境内

工程概况:公路起点位于玉林市兴业县高峰镇,终点位于贵港市覃塘区石卡镇鹤心村附近,接贵港一级连线,路线全长41.537km。全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60km/h,路基宽10m,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项目建设单位:广西新发展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153号

联系人:黄工

电话:0771-2502818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科学研究院

联系地址:南宁市高新区高新二路6号

邮编:530007

联系人:邓工

电话:0771-2311598传真:0771-2311629

电子信箱:406321182@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我单位现已委托广西交通科学研究院开展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

1.评价工作程序: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程序为接受评价委托,成立课题组,进行前期资料收集和现场调查、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2.主要工作内容:在对项目周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的基础上,对项目建设期和营运期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制定跟踪监测的方法和制度。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范围:项目所在地周边受影响的居民、单位。

2.主要事项:①公众对拟建项目的主要态度;②认为目前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③项目建设期主要的环境影响;④希望以何种方式减缓项目产生的废水、废气、固废、噪声等环境影响;⑤其它建议和要求等。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①现场调查、填写公众参与表;②电话/传真方式:0771-2311598/2311629;③发送电子邮件至406321182@qq.com。

(七)其它

本项目公示日期为即日起十个工作日。

广西交通科学研究院

2016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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