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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将建交通违法失信“黑名单”
2016-06-14 
(原标题:西安将建交通违法失信“黑名单”)

陕西西安市日前制定出台了《西安交警高速大队关于建立交通违法失信“黑名单”的暂行规定》,决定从7月1日起,对严重影响高速公路行车秩序及存在事故隐患的交通违法行为建立失信“黑名单”。通过对交通违法行为的严厉打击和收集,建立起“黑名单”数据库并向信用机构报送,从而实现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多部门参与下的联合惩戒。

据悉,启用“黑名单”机制后,类似占用应急车道、故意遮挡号牌或未悬挂车牌、超速等行为,将被列入一般交通失信行为;而交通肇事逃逸、伪造、变造或使用伪造、变造车牌、行驶证等,无照驾驶、醉驾、毒驾、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出现3次一般交通失信行为的,将构成严重交通失信。

在交通违法失信“黑名单”数据库建立后,西安高速交警将会同交通部门积极合作,对于严重交通失信驾驶人或者机动车,或被禁止进入高速公路。同时,将建立起来的“黑名单”数据库向信用机构报送,实施联合惩戒。

作者:龚仕建

本文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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