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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港航局六项举措推进全省航运业发展
2016-06-03 
为积极应对海运经济发展新常态,3月起,省港航局先后到宁德、莆田、泉州、厦门、漳州、福州等沿海地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与水运、交通、港航管理部门座谈,走访航运企业,共同分析、商讨航运市场发展的现状、成绩、问题及对策建议。

通过调研,省港航局对新形势下我省航运业发展及航运业供给侧改革提出六项措施:一是规范行业管理。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水运市场体系,营造具有竞争力的航运业发展环境。二是引领企业发展。运用经济、政策、管理等措施,促进水路运输行业结构调整,引导船舶运力有序发展,鼓励企业转型升级,培育龙头企业,全力打造厦门东南国际航运中心和邮轮母港。三是创新航运政策。把握时机,发挥我省恢复海船检验资质的有利条件,积极探索航运政策创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在政策和管理层面出新、出效、出实招,做大做强福建海运业。四是落实扶持措施。在继续落实现有航运扶持政策的同时,主动争取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支持,继续推进出台扶持航运业发展政策,提振行业信心,打造优质的海运营商环境。五是提升服务水平。依托省局开发的“互联网+水路运政”信息系统,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加强水运人才队伍建设,构建科学、完备的水路运输市场信用体系,促进水路运输市场健康发展。六是激发市场活力。加大航运对外开放和航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力度,引导航运资源和要素整合,激发海运市场主体活力与生机,促进我省海运发展再上新台阶。(省港航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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