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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康公路分局获江西拾第十四届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2016-05-20 
        

        (南康公路分局胡志旭报道)近日,南康公路分局喜获江西拾第十四届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近年来,南康公路分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在江西盛赣州市、南康区文明委的正确领导和指导下,严格按照省级文明单位标准,全面、深入、持续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思想道德建设,强化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教育,扎实推进学习型单位建设。在日常工作中,以十八大、是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引领,立足本职,创新工作,从严治行,文明服务,务实进取,坚持两个文明一起抓,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日常文明单位创建中,狠抓细胞建设,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先锋创绩”等创建活动,精心组织认真办好“道德讲堂”、“职工书屋”、“德立赣州”教育、“感恩父母”、“家风教育”、“诚信做事,诚实做人”等系列活动,坚持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不断提高单位文明程度和干部职工文明素质。

        此次获得“省级文明单位”称号,全体干部职工深受鼓舞、倍感振奋,一致表示要化激励为动力,以此为新起点,把公路精神文明建设作为新常态持续推向纵深,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统领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同时扎实工作,为社会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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