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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细化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分工
2016-05-18 
日前,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贯彻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指出,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充分认识《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简称《纲要》)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机制,结合《交通运输部关于全面深化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意见》,全面落实《纲要》确定的任务,确保2020年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基本建成。

《通知》指出,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强化组织领导,建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各部门分工落实的组织领导机制。要提高法治能力,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水平,积极推动交通运输发展改革急需的法律法规制修订进程,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立法工作,健全行政执法程序,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加强对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查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

《通知》强调,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创新工作机制,建立定期研究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会议制度,健全工作目标责任制,完善法治政府部门示范创建机制,及时总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经验,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广泛宣传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目标、工作部署、先进经验、典型做法等。同时,要加强学习培训和执法保障,抓好考评督促,开展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

《通知》明确了落实《纲要》的部内分工方案,分为培育法治思维、增强法治意识,依法履职和转变政府职能,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完善交通运输制度体系,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和加强交通运输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等8大方面74项细化任务。《通知》要求,各项任务牵头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每年要编写所牵头任务措施的年度进展报告;参加单位要积极配合牵头单位,形成合力,共同推进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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