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海事局部署下一阶段水上交通安全监管重点工作注重预防严惩非法遏制风险
2016-05-17
本网讯近日,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召开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紧急视频会决定提前启动全国海事系统的“安全生产月”活动,从5月13日开始,至6月底结束,同时部署了下一阶段水上交通安全监管重点工作。
安全督查采劝双随机”
部海事局决定,全国海事系统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将采取宣传教育、水上交通安全督查、水上交通事故隐患排查、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曝光、应急演练等形式,提高航运公司和船舶的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水平,强化船员等水上交通从业人员的安全管理意识和技能。
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各单位班子成员在基层督查指导工作的时间要实现全覆盖。部海事局将随机明察暗访船舶、航运公司及海事管理机构的安全管理是否到位的情况,督查各单位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进一步加大检查督查的力度,开展“双随机”检查并使之成为常态,对于落实工作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联动预警预控
部海事局要求,要严格履行港口国监督检查职能,加强对船上设施、设备及人员操作性的检查,确保船舶适航和船员适任,同时向外籍船舶船员宣传我国的法律法规、沿海航行的注意事项等。通过签发“给船长的几点安全建议”等形式,提醒外籍船舶船员了解我国沿海海域特点,加强值班瞭望和谨慎航行,尤其应提醒注意中国沿海的密集渔区、进出港口与过路航线的汇集点等相关注意事项。利用手机短信平台、海岸电台、VHF、AIS、VTS等手段,播报沿海密集航区信息,提醒沿海船舶注意航行安全。加强与海洋渔业部门的协调和配合,提高渔民安全意识。
做好大风大雾等恶劣天气预警预控制度的落实,加强与气象、港口、海洋等部门的沟通联系,拓宽信息收集渠道,通报雾情,并及时通过各种方式和手段进行预警。加强对定线制水域航行船舶的监控力度,及早提醒转向和横越航道船舶注意航行安全,提前预防并遏制住事故的苗头。
加强与气象预报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建立沟通机制,提前部署灾害性天气预防工作,提醒船公司、船舶及早做好减灾工作,包括选择合适锚地停泊、预报有大风浪时要避免冒险开航、科学积载货物、留足船舶干舷、内河航行要关注周边通航环境的变化、做好人员的减灾预防培训工作等。
提前谋划做好防台风的各项准备工作,注意对这些年的防台风工作进行规律性的总结,回头看在防台风工作上还有哪些薄弱环节、哪些地方需要提高和改进的,要切实加强和防范。
跟踪落实整改
会议通报了近期典型水上交通事故情况并分析了当前水上交通安全形势。部海事局要求各地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值班制度和关键性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对于事故调查,要全面深入分析原因,提出合理可行建议,跟踪落实整改,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对于事故发生所做调查提出的合理可行的安全管理建议,要严格督促整改,确保落实到位。特别注重做好跟踪安全管理建议的落实工作。
抓好《2016年创建平安船舶专项行动方案》落实。分析特点,采取针对性措施,科学配置现场监管力量,对辖区容易出现客流高峰的码头、渡口、水上景区运营的涉客类船舶(艇、排)进行重点监督检查,保障这些船舶(艇、排)适航、船员适任。督促水上客运公司开展日常的船舶安全自查和日常保养工作。船舶安全检查要重点突出加强客船船员实操能力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在船有效运行方面的检查工作。
严把水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和载运危险货物船舶的准入关,加强对载运危险货物船舶的现场检查,重点检查货物适运、船舶适装和船员适任情况,做好船舶结构、人员防护、应急设备和设施的检查。严厉打击水路危险货物谎报瞒报及夹带行为,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洗舱水非法排放行为,认真落实好船舶与港口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方案的各项要求。创新监管手段,加大对违法砂石运输船舶的打击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