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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整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2016-05-08 
新华社长春5月7日专电(记者吴昊刘硕)过马路等绿灯、按线行驶、停放时车头冲外……从4月中旬,长春市开始为期9个月的集中整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不到20天处罚交通违法上千件。

位于长春市中心的重庆路、西安大路十字路口,来自吉林大学的志愿者马晓东正和同学一起举着小旗协助交警疏导交通。他们负责在斑马线附近引导过路行人过马路时“走斑马线”“看红绿灯”。

长春市公安局交警何志刚在给一辆没有将车头冲外停车的SUV贴上“停车告知单”,并将车辆信息录入了交警执勤记录系统中。“第一次发现车辆未按规定停车,警员在进行记录后会提醒车主注意,如果累计3次以上仍不改正的将进行处罚。”何志刚说。

长春市公安局局长李祥介绍,除了交警,公安机关还出动了包含辖区派出所等其他警种的3600多名民警参与其中。交警部门在市区重新安装了禁停标志,市政部门重新划出了街边停车位,如在长春市主城区就新划了8700多个停车泊位。

截至“五一”小长假结束,长春警方已劝阻、教育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72139人次,处罚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1095件,清理乱停放非机动车1188辆;处罚乱变道违法4727件、乱鸣笛违法418件;扣留机动车384台,暂扣驾驶证6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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