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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机动车司机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培训费有了标准
2016-05-03 
兰州晚报讯(记者王星明)5月2日,记者从省发改委获悉,从即日起,甘肃省机动车驾驶人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培训费按照新的标准收费。并明确规定,批复的培训费为最终收费,公安部门培训机构不得另行收取任何其他费用。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培训、考试合格的,清除本周期内累计记分;考试不合格的,免费补考一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记分达到12分,并按规定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每人每期7天,培训费标准为280元。

◆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人身伤亡道路交通事故负有责任的,按规定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每人每期7天,培训费标准为2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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