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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新增32亿政府债券 一半用于城市道路建设
2016-04-26 
昨天,宁波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有关决议,批准2016年宁波市政府债务限额和新增地方政府债券预算调整方案。

2016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32亿元(一般债务限额29亿元、专项债务限额3亿元)。

根据规定,新增政府债券资金要依法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优先用于保障在建公益性项目后续融资,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和楼堂馆所等中央明令禁止的项目支出。

22亿元新增债券

一半用于城市道路建设

根据调整方案,2016年新增债券收入32亿元中,安排市本级支出22亿元,其中一般债券19亿元、专项债券3亿元,分别列入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

市本级支出22亿元中,一般债券资金19亿元、专项债券资金3亿元。一般债券资金主要用于列入“提升城市品质、建设美丽宁波”、“宁波市经济社会转型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的重点基础设施等重大公益性项目,具体为:

城市道路项目11亿元:滨江大道及二期工程5亿元、中山西路改造(机场路-长乐路)2.2亿元、宁镇路改造工程(常洪隧道-金河路)1.2亿元、世纪大道快速路一期(东苑立交-百丈东路南)1.2亿元、世纪大道快速路(百丈东路-永乐路)1亿元、三官堂大桥(江南路-中官西路)建设项目0.4亿元。

城际铁路项目2.38亿元:为宁波至奉化城际铁路工程。

高速公路项目3.62亿元:为杭州湾跨海大桥杭甬高速连接线工程。

教育基建项目2亿元:为宁波国际职业技术学院(TAFE学院)二期项目。

另外,专项债券资金3亿元,用于市土地储备中心某地块项目。

转贷支出10亿元

用于交通、教育卫生、特色小镇建设等

今年新增的32亿元债券收入中,10亿元转贷用于部分市属相关开发园区和县(市)区。具体为:

交通建设项目3.4亿元:东钱湖旅游度假区鄞县大道(红林路口-环湖北路口)拓宽工程0.5亿元、东钱湖新城旅游交通集散中心工程0.5亿元,海曙区解放路-大庆南路(长春路至环城北路)综合整治工程0.4亿元,鄞州区首南西路(宁南南路-滨江南路)1.5亿元,奉化市宁波至奉化城际铁路工程0.5亿元。

教育卫生建设项目3.1亿元:海曙区后孙学校项目1.25亿元、南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区妇保院合建工程0.35亿元,江东区滨海实验学校项目1亿元,宁海县公共卫生中心项目0.2亿元、大湖小学迁建工程0.3亿元。

特色小镇规划建设项目2.6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梅山海洋金融小镇港湾路二期项目0.5亿元、杭州湾新区滨海欢乐假期小镇滨海六路(职教西路-兴慈八路)市政工程0.5亿元、鄞州区四明金融小镇甬新河中心西河工程0.5亿元、宁海县智能汽车小镇基础设施项目0.5亿元、余姚市模客小镇朗霞成人中等文化技术学校迁建工程0.1亿元、奉化市滨海养生小镇阳光海湾海湾路K3至K4段建设工程0.5亿元。

生态保护建设项目0.9亿元:为余姚市姚江城区段堤防加固工程(二期)。

新增债券收支列入预算

收支仍保持平衡

新增债券收支列入预算后,2016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可用资金由年初预算的579.25亿元调整为608.25亿元,增加29亿元;同时,增加本级支出19亿元、转贷支出10亿元,支出合计相应由年初预算的579.25亿元调整为608.25亿元,收支仍保持平衡。

2016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可用资金由年初预算的198.28亿元调整为201.28亿元,增加3亿元;同时,增加本级支出3亿元,支出合计相应由年初预算的198.28元调整为201.28亿元,收支仍保持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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