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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出台八项严管手段整治交通违法行为
2016-04-21 
东北新闻网讯(记者许嘉玥)记者今日从沈阳市公安局获悉,4月22日至7月30日,沈阳将全面开展“依法整治交通秩序打造畅通文明城市”百日行动,对沈阳市各类扰序突出交通违法行为按照“零容忍”的要求,全部列管,依法严打,着力消除影响行车顺畅的违法行为,强力规范动静态道路交通秩序,最大限度地保障道路畅通安全。

据记者了解,此次交通整治中,沈阳警方将突出强化对妨碍通行秩序、影响交通安全的“五类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工作力度,包括“一牌”“两驾”“三超”“四闯”“五乱”。

“一牌”是指机动车涉牌,包括无牌、假牌、套牌、不按规定悬挂号牌、污损号牌、拼装报废的“黑车”等涉牌违法行为;“两驾”包括酒驾、毒驾;“三超”指超员、超载、超速;“四闯”包括闯手势、闯红灯、闯禁行、闯公交专用道;“五乱”包括乱停车、乱行驶、乱变道、乱占道、乱抛撒。

八项严管手段整治交通违法行为

据悉,沈阳公安在综合依法依规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开展整治的基础上,还出台了八项严管手段。包括机动车在划有黄边线的主次干道违法停车,一律以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法律条款进行处罚;机动车在主干道违法停车,一律予以拖移处理;对查处的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一律纳入个人征信系统;适用快速理赔的交通事故,当事人不迅速拆除现场,造成交通拥堵的,一律严格依法予以处罚;对机动车占用对面车道反道行驶、实线变道、强行加塞等违法行为,实行移动设备现场抓拍,一律录入电子警察系统;对机动车涉牌违法线索,一律纳入查缉布控系统,实现自动比对报警,依法精准打击;对机动车不依次等候等交通违法行为易发地区,一律设置固定电子警察抓拍设备,进行违法实时抓拍;对机动车占用非机动车道行驶交通违法多发地区,一律利用移动、固定电子抓拍设备进行处罚,或采取设置阻车桩方式,防止机动车占用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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