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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严查16类交通违法行为
2016-04-21 
新华社成都4月20日专电(记者许茹)记者近日从成都市交管局了解到,成都将对中心城区16类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严处,包括机动车违法变更车道、非机动车无牌无证上路行驶、行人闯红灯横穿车行道等。

对机动车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行为,一律予以顶格处罚,并实行累积记分,包括违法变更车道、违法掉头;违法停放、违禁鸣号;违反信号灯及交通标志标线行驶;侵走公交专用车道;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和工程运输车辆闯红灯、改装改型、涉牌涉证、无证运输、超载;轻微交通事故不及时撤除现场;驾驶无牌无证电动三轮车上路行驶等7类交通违法行为。

除机动车外,对非机动车和行人违反交通法律法规的,交管部门也将依法严格处罚。非机动车无牌无证上路行驶;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侵走机动车道、违法驶入上跨下穿;驾驶拼装、加装、改装等改变非机动车外形结构或者更改技术参数的非机动车;在地铁、公交、客运站点聚集候客等6类交通违法行为。行人闯红灯;违法横穿车行道;跨越隔离设施等3类交通违法行为,都将受到严格处罚。

成都交警提醒,广大市民应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服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指挥和管理,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依法文明参与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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