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开展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专项整治为期75天
2016-04-15
黄河新闻网法制频道讯(记者常健特邀记者郭红元)4月14日上午,山西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召开全省公安交警第二季度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视频会,省公安厅党委委员、交管局局长贾继武出席会议并讲话,交管局政委马玉川主持会议,副局长郭丙福解读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交管局领导班子成员、局机关全体民警,各市、县公安交警和高速交警参加会议。
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视频会
此次会议旨在贯彻落实公安部交管局“4.6”、“4.11”视频会议精神和公安部交管局第二季度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省交通厅、省公安厅、省安监局2016年“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以及省公安厅社会治安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要求,并对全省第二季度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进行专题部署。决定于4月15日至6月30日在全省部署开展以“清除隐患、严查违法、强化共治”为主题的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
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视频会
据了解,为期75天的专项整治行动将以源头、高速、农村为主要战场,围绕“集中排查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危化品运输、校车、“营转非”大客车等五类重点车辆隐患、督促企业集中排查重点车辆安全状况,集中排查重点驾驶人安全隐患、高速公路通行秩序、农村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旅游客车、“营转非”大客车、危化品运输车,集中开展整治酒驾醉驾统一行动、交通违法“大劝导”、严重交通违法“大联播、大曝光”、运输安全状况“大通报”、信用信息推送“大联动”等11项具体工作展开。
集中整治旅游客车、“营转非”大客车、危化品运输车
行动期间,各地还将结合“道路运输平安年”和社会治安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联合交通运输、安监、旅游等部门,以旅游景点、旅游集散地、高速公路出入口、服务区为重点,加强对旅游大客车的执法检查,把好出站、出城、上高速、过境“四关”,严查“营转非”大客车以及旅游客车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将根据危化品运输特点,对危化品生产、储存、销售、使用企业集中的地区周边道路开展突击执法检查。
集中排查五类重点车辆隐患
集中整治期间,省公安厅交管局将对辖区五类重点车辆逾期未检验、未报废情况进行集中排查,建立重点隐患车辆及隐患企业清单,并按车主或企业登记住址抄送属地支、大队。同时,各公安交警支、大队也将开展摸排并按照清单集中开展上门排查,督促车主及时办理检验、报废手续,并依法处罚。对“营转非”大客车,将提示车主严禁非法营运、告知相关法律责任,并将车辆信息抄送交通运输部门建议纳入监管视线。
督促企业集中排查重点车辆安全状况
4月30日前,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将积极会同交通运输、安监部门深入运输企业、客货运场站,对动态监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对五类重点车辆和重中型货车安全状况进行抽查,对重中型货车未按规定粘贴车身侧后反光标识的,将责令限期依法依规粘贴;对非法改装、拼装车辆,将禁止从事运输并限期整改;对有严重交通违法未处理的,将督促企业及时处理;对车辆达到报废标准的,将坚决予以强制报废。
集中排查重点驾驶人安全隐患
各地公安交管部门每月将对大中型客货车辆驾驶人交通违法、驾驶资格等情况进行集中清理,对驾驶证被注销或降级、有严重交通违法未处理、违法记分满12分、逾期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或换证的,将通过手机短信、电话通知或书面等方式告知当事人,提示相关法律责任,并通报交通运输部门和所属企业。对五类重点车辆驾驶人因吸毒成瘾依法依规被注销驾驶资格的,将积极会同禁毒部门和派出所在强制戒毒、社区矫正环节收缴驾驶证件。
集中整治高速公路通行秩序
整治行动期间,高速交警各支队将在辖区重点路段集中查处超速行驶、违法占用应急车道、遮挡号牌、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针对恶劣天气、夜间等重点时段开展“降速、控距、亮尾”行动。同时,各支队还将结合全省统一行动开展全线联勤联动执法行动,形成全线路、跨区域联动的整治模式。
集中整治农村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整治期间,各地还将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地区的交通安全管控,及时查纠面包车、校车和学生接送车辆超员、货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各公安交警支队将组织执法小分队、劝导队,并协调派出所、农机等部门执法力量,加大对县乡道路的巡逻管控力度。将结合辖区农村交通规律特点,突出节假日、赶集、民俗活动和周末等重点时段,在公路交叉路口、村庄和农村集市周边等重点部位设置临时执勤卡点,开展突击行动,严查重处严重违法行为。特别是对农村、山区农用三轮车载人超员违法行为的劝导和查处。
集中开展整治酒驾醉驾统一行动
各地还将围绕“醉驾入刑”五周年,组织开展集中整治酒驾醉驾统一行动,针对酒驾醉驾发生的重点时间、道路、区域等规律特点,科学安排勤务。各地将灵活采取错时执勤、昼夜巡查、定点蹲守、分散设卡等方式,提高检查密度、频率和效率。向城郊结合部、农村地区延伸,扩大打击范围。要采取异地用警、交叉执法等方式,开展跨辖区查处酒驾醉驾统一行动。
集中开展交通违法“大劝导”
各地还将充分运用“两站、两员”严把出村口、出镇口、进山口,严防面包车、校车和学生接送车辆超员、货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出村上路。将在节假日、赶集、民俗活动等重点时段,设立劝导点,动员乡镇、村组干部驻站守点,加强领导和指导。组织城市交通文明志愿者、交通协管员,在城市主要路口集中开展对行人、非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通行等违法行为的劝导活动。
集中开展严重交通违法“大联播、大曝光”
各地将结合排查阶段行动重点,每月通过新闻媒体集中公布一批严重违法的五类重点车辆驾驶人,公告一批终生禁驾名单,曝光一批主体责任不落实的运输企业,扩大专项整治震慑作用。
集中开展运输安全状况“大通报”
每月25日前,各地将小结排查阶段和实施阶段工作成果,汇总梳理涉及营运车辆的严重交通安全隐患、交通违法以及交通事故情况,对问题突出的运输企业,集中向安全生产监管、交通运输部门通报,建议依据安全生产和交通运输法规“叠加”惩处。对运输企业存在动态监控不符合要求、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且整改不力、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责任事故的,将联合交通运输、安监部门约谈企业负责人,并列为日常重点监管对象。
集中开展信用信息推送“大联动”
各地将加强与征信管理、保险监管部门协作配合、信息共享,充分借助和发挥信用制度的重要作用,提高交通违法行为人的社会成本。5月至6月份,将集中将专项整治行动期间查处的五类重点车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和所属运输企业的信息抄送征信管理部门、保险监管部门,推动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与个人和企业信用记录、机动车商业保险费率浮动等环节挂钩,提高驾驶人和企业的违法成本。
为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专项行动期间,省公安厅交管局班子成员及机关处室,将按照包片分工,深入基层一线进行督导检查。各支队也将深入一线开展督导检查。同时,各级公安交管部门领导特别是一把手,将深入基层,深入一线,进一步加强重点区域、重点路段、重点节点防控措施的检查落实,要及时帮助解决突出问题,真正做到情况在一线掌握、问题在一线解决、成效在一线检验。